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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构成特殊累犯具体规定是什么

张* 福建-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2 08:50:00 494人阅读

未满十八岁构成特殊累犯具体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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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者不具备成立特别累犯的资格。
尽管针对此类问题,《刑法》并未作出明文规定,但是从其第六十五条条款的相关内容来看,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法律范畴内是排除适用累犯原则的;
而结合特殊累犯作为累犯的一种细化分类,可以得出其年龄限制亦应当遵循累犯的普遍标准,即年满十八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而特殊累犯属于累犯的一种,因此特殊累犯的年龄限制应同累犯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024-05-12 08:52:00 回复

1、特殊累犯是有年龄限制的,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构成特殊累犯。
2、根据刑法第65条和66条的规定,特殊累犯和一般累犯的的本质区别在于对第二次再犯罪是否有间隔时间的规定,一般累犯的要求是和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特殊累犯则没有五年的时间要求。

根据刑法,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年满16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特别累犯,因为特别累犯的先决条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这些犯罪不满十六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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