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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儿女有继承权吗

赵* 江西-九江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5.11 18:19:00 303人阅读

土地确权后儿女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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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土地确权之后是否能够进行继承这一问题,具体情况则需依据土地的性质而定。
农村土地权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土地的所有权关系,以此确保在原有的承包关系基础之上,土地使用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只要土地的承包经营活动是符合法规规范并且经过正式批准的,那么土地权益的确立其实并不会对土地的继承产生过多的影响。
以林地的承包为例,虽然承包人可以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耕地的承包方式却相对较为复杂,其中包括家庭承包以及其他形式的承包方式。
在家庭承包这种方式下,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然而,如果耕地的承包方式并非家庭承包,那么继承人将无法继承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024-05-11 18:21:00 回复

不能。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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