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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在申请退款后又收到了商品,且消费者确认并无继续使用之需,应尽快与商家进行沟通并商议退货事宜。
未经授权地占用与保留此类所得,将构成不当得利的违法行为。
对于受益方而言,如明知或理应知晓所获利益缺乏法律依据,则受损方有权要求其归还所获利益,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涉及金额较大,商家甚至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取的收益。
当这一法律事实发生之后,便在受益人和利益所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不应得的利益,而不当得利者也负有返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2024-05-11 12:3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