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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补偿范畴,主要是针对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本车乘员、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
其具体的赔偿限额以以下为准:
死亡与残疾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千元,以及当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程度为无责时的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24-05-11 10:2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