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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享有权属与额权分配之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产生的法律基础有所不同。
房屋的共同共有乃是基于特定的共同关系形成的,而这种共同关系是否存在则构成了此类所有权产生的必要条件;
其次,在共同共有制度下,共有的房屋并不进行份额分割,各共有人对于共有的房屋均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只要共同关系持续存在,便无法对各共有人所拥有的房产份额进行明确划分;
最后,在处理共有房屋的问题上,两种制度也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2024-05-08 11: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