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后,作为车主,务必立刻报警并第一时间通知您所投保的保险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不仅有权要求负有责任的对方支付额外的处理新费用,同时还有权对新车提出折旧索赔请求。
具体来说,首先请寻找并求助于由法院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依据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此次事故给车辆带来的折旧损失,然后将相关诉讼材料提交至事故发生地或者责任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折旧费赔偿责任。
解析:
在事故发生之后,作为车辆所有者,您需要采取及时的措施进行应对。
首先,应该立刻报案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参与处理。
其次,您有权利索要责任方承担有关新的开销费用外,同时也可恳请索求新车因故产生的折损费用。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您可选择委托法院认定的具备高信誉度的权威机构进行技术专业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报告核算出车辆此次事故导致的折损损失,随后将此损失预算提交至事故发生地点或者责任方所在地区的法院进行诉讼求偿,并请求责任方对该项折损费用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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