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为了申请本项政策,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申请人须拥有至少五年的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其次,申请人必须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或者最低收入家庭;
第三,申请人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并且家庭住房总面积也不能超过50平方米;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间必须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必须共同居住;
最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信息必须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确认盖实。
二、申请程序关于申请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且格式规范的申请资料,如果申请资料不完整或者格式不符合要求,相关部门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所有内容,申请人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所有补充的申请资料后,才能正式进入审核阶段。
其次,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联合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采用查阅档案、走访邻居、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申请人及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最后,经过严格审查后,合格的申请人将会被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出来,公示期不少于十五天。在公示期间,如有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这些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最终核实结果。
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倘若未直接监护子女的一方被禁止探视自己的孩子,那么他(她)便有权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对方切实执行并协助其行使探视权,例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亲自将孩子送到指定场所,以便进行亲子互动交流。
在经过法院裁决后,若直接监护子女的一方依然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法院有权依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或罚款等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专业解答若夫妻离婚之时,子女被判予男方抚养,则女方享有探视之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所述,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同时另一方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如何行使及实施该等探望权利的具体形式与时间段,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专业解答在离婚后,即使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也不会影响其探望孩子的权利。因为这种权利是基于血亲关系而受到法律保护的,不会因为经济支持的缺失而被剥夺。但是,欠付抚养费确实是未尽抚养责任的表现,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专业解答探望权是亲生父母固有的法定权利,但个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行使。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这一权利并非强制执行,完全基于自愿原则。
专业解答异地离婚中子女探视问题,夫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司法部门裁决,法院注重孩子意愿。若探视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或违反其意愿,子女可请求终止,司法部门会支持。
专业解答探视权的具体行使需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离异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视权,包括探访、接触和短暂共同生活等。根据协议,可以短期带离原住处,但不得长期或擅自违反约定带走孩子。违反探视权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不得侵犯另一方抚养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