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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行为在立案前退回钱款是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不构成犯罪,还是诈骗取得钱财即既遂,退款行为只能作为从宽情节?

ask****228 浙江-杭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03 19:16:50 362人阅读

诈骗行为在立案前退回钱款是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不构成犯罪,还是诈骗取得钱财即既遂,退款行为只能作为从宽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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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行为在立案前退回钱款是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不构成犯罪,还是诈骗取得钱财即既遂

2024-05-06 07:1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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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71520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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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沟通才能帮到你

2024-05-03 20: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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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说一下g

2024-05-03 19:50:33 回复

具体合同诈骗罪冒充他人诈骗是否犯法按照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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