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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人身伤害索赔之诉请启动程序:若受害者因遭受侵害行为而意图寻求法律援助,得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方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正式提交诉讼申请。在这个过程中,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人数的多寡,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倘若原告在撰写起诉状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但仍须收集相关证据作为支持。在正式发起诉讼之时,原告应将所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法院,随后静待法院立案并安排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5-02 11:1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