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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谈恋爱的名义借钱不还是不是诈骗

王* 福建-宁德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01 12:47:00 379人阅读

以谈恋爱的名义借钱不还是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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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探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涉及的借款问题时,需要明确区分其性质是否构成犯罪。若借款人仅为寻求经济支持而进行借贷行为,但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则该情况应归类于普通的民事争议范畴之中;
然而,倘若借款人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以获取金钱利益为主要动机,且实施了金额较大的欺诈行为,那么便可将其视为具有明显刑事特征的诈骗罪行。在此类案件中,诈骗罪通常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受害者手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01 12: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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