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共管道漏水的维护责任分配如下:
第一,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共管道并未遭受人为损坏且仍处于防水的保修期内,则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该管道的维护责任;
其次,若属常规性损坏,那么相应的维修工作将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承担,此类公用管道归属公共区域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律师解析 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解析 一般由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负责楼顶阳台顶面漏水的事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顶漏水属于开发商工程质保的范围;超出保修期的,应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楼上装修、使用造成的,应由楼上住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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