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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排水主管出现渗漏现象,且物业公司并未进行有效的维修措施,您可考虑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如果排水主管属于私人拥有的部分并且是由于其自身的品质问题导致渗漏,那么该修理工作应由相应的产品制造商承担。
然而,若管道超过保修期限,则业主需自行为此支付维修费用。对于排水主管属于公共区域的情况,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同时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并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024-04-29 10:5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