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零余额账户的操作规定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所享有的用款限额与其人民币存款所具备的支付结算功能不谋而合。该账户不仅可以办理如转账、汇兑以及委托收款等日常支付结算业务,还可以根据需求提取现金。通常情况下,预算单位会选择在其所在地的商业银行设立零余额账户,以便于进行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家金库(可简单理解为国家的中央大账本)的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由于此类账户中的资金在夜间通常为零余额状态,因此被形象地称为“零余额账户”。为了确保整天资金账户始终维持在零余额水平上,预算部门通常会在每日营业开始之际(即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启动之时,每天的上午9:00),通过此账户完成所有的财政支出;到了每日营业结束之时(即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关闭之日,每天的下午15:30),则会对该账户进行清账,务求达到账户资金始终保持零余额的状态。
表述为,零余额账户的使用限额具有与人民币储蓄同样的支付结算功能。即,预设权限内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各类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及提现等多种形式的支付结算业务。比如,预算单位若需在本地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进行国库授权支付,则需确保该账户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晰明确的清算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类账户通常不允许存在余额过夜,因此常以“零余额账户”之名来称呼。具体操作的方法就是:每日正常营业时间开始后(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开机的时间通常设定为每天早晨9:00左右),由国库部门负责通过该账户进行财政资金的支出;而到了当日营业结束之时(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关闭的时间设定为每天下午15:30前后),该账户将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工作,从而确保账户始终处在零余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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