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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男方婚前房子男方死亡女方有继承权吗

陈* 广西-北海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4.27 14:36:00 385人阅读

二婚夫妻男方婚前房子男方死亡女方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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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丈夫离世后未留下任何关于财物处置的遗言,其二婚妻子将有权利摄取原本属于丈夫个人婚前所有的财富部分;在此情况之下,鉴于婚前财产被视作遗产的一部分,妇女有权参与对这些财富的细分与划分。
然而,倘若在丈夫离世前曾预先拟定了遗嘱且明确指定其妻作为遗产的继承人,那么他的妻子便有资格合法地接管并支配那些被明确列入遗嘱中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4-27 14:37: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6条舰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1)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指的是夫妻自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离婚或一方死亡时止的期间。一方死亡后,活着的配偶得到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已不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否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参照后面附的有关司法解释。(2)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指的是夫妻各自或共同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另有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时的处理方法有约定,这时就按照约定分出遗产,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死亡时,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或由另一方分得大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剩余部分由各继承人继承,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约定。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遗产,还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对此,新的婚姻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第18条规定有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婚前财产(2)-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4)-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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