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预告抵押登记制度是指在订立买卖房产或者推行其他不动产权资源的协议之后,为了保证未来某一时间能够充分行使相关权利,依据条约约定可以向相应的注册部门提出预约公示登记的一种行为。
当双方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方式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此时抵押权便会从抵押登记完成之时正式生效。
在执行抵押预告登记过程中,必需遵循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在双方签署了关于买卖房产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
其次,按照预先约定好的条件,向特定注册部门提交预告登记的申请;接下来,负责注册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若经过严格审核符合要求,则进入到下一个环节——抵押登记;而当最后一步也顺利完成,意味着预告抵押权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预告抵押登记本身并不具备直接使产权结构成立的效力,只有当完成了全面性的抵押登记之后,我们才能够真正的建立起抵押权。
因此,在成功执行抵押预告登记后,务必尽快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获得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4-25 16:29: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