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此,我们将讨论与新的证据相关的四种情况:
1.新发现的证据,该项证据早在原审庭审结束之前便已存在,然而由于某种客观因素影响,直至庭审结束之后才被揭示出来;
2.新取得的证据,此类证据早就被原审庭审察觉到了,但是由于种种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使其无法直接获取或在特定的期限之内不能够提交;
3.新形成的证据,这类证据是在原审庭审正式结束后成型的,无法以此为基础进而发起单独的诉讼程序;
4.未经过质证的证据,这类证据在原审过程中已经被提交过了,然而由于原审法院的诸多考量,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质询并未将其视为决定性依据。
在此首先要提及4种情况下均可申请二审程序中的举证证明新证据的情况--即:
1、这些新的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之前就已存在,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直至庭审结束后方能被发现;
2、另外一类是在原有证据基础上新获得的证据,这种证据早先在原审庭审期间就已经被注意到,然而受到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获取或者未能在法律所设定的有效期内提供出来;
3、包括那些在原审庭审之后逐步形成的证据亦属于此类型,这样的证据无法根据其特征单独发起新的诉讼过程;
最后一种则是那些在原审阶段被提交却因为法院方面的原因,没有得到合理的质证并且未曾被作为裁判依据来使用的证据。
专业解答在四种情况下,可申请二审程序中举证证明新证据:1)新证据在原审前已存在,但因客观因素庭审后才发现;2)新证据基于原证据,原审期间已注意到但受客观因素限制未获取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3)原审后逐步形成的证据,不能单独发起新诉讼;4)原审阶段提交但因法院原因未合理质证或未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
专业解答二审阶段新证据的提供和采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是指在一审阶段未被提供,但在二审阶段被提出的证据。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的新鲜性;2、证据的关联性;3、证据的合法性;4、证据的必要性。
专业解答从证据新规看民事证据的审核认定的内容是:对证据的来源、真伪、效力等加以确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理由和结论。
专业解答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来说,进入二审程序提交新证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一审程序结束之后发现的证据,另一种是在一审时,请求法院调查取证,被法院拒绝了,进入二审程序之后,准许当事人提出的法院调查取证的请求。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二审对于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该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但是没有被当事人掌握,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证,但是不审理该证据,可能会导致法院判决违反客观事实,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取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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