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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1.对于此类问题,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可适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建议。
在庭审举行之后,债务人务必积极阐述自身有意愿偿还债务的态度,以期获得债权人及庭内审判人员的谅解,进而争取获得分期支付约定款项的法庭判决支持。
2.若债务人未能展现出积极的还款意愿,亦或是在庭审期间选择不出庭,那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人民法院在无法找到债务人的情况下,便将即刻作出缺席宣判的决定。
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极有可能被列入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之中,并需立即按照全额付款方式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4-18 14:20: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