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倘若特定比例的股东拥有超过十分之一的表决权,或是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监事或无监事会设置的公司的监事提出召开紧急会议的请求,那么该公司应按照提议来召开紧急会议。
2.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当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时,他们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召开紧急股东大会:
首先,如果董事会成员数量未能达到法律规定的人数甚至未达到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
其次,当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已经达到了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首先,我们来谈谈设立股东会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持有权数的股东,或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亦或是董事会设立监事会或未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的的监事提出临时会议的建议方可举行,无论是大型或小型公司均须遵守此项规则和程序。
其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关注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况下,当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要求或公司章程订明的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二时,该公司应在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种情况下,若公司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度达到了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以及即便低于这个水平,仍需于两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商议解决。
专业解答有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召开临时会议: 1.股东提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2.董事支持,占三分之一以上; 3.监事会或监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 2.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以上; 3.股东持股百分之十以上提议;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表决权超十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以上董、监事提议,应召开紧急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若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三分之一,须在两个月内召开紧急股东大会。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召开临时会议:1.股东提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2.董事支持,占三分之一以上;3.监事会或监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2.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以上;3.股东持股百分之十以上提议;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形有什么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律师解析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律师解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应当: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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