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我遇到了网络诈骗,并没有实际财产的损失,但是存在虚拟财产的损失?

我遇到了网络诈骗,并没有实际财产的损失,但是存在虚拟财产的损失?

pub****880 浙江-杭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4.18 10:03:10 365人阅读

我遇到了网络诈骗,并没有实际财产的损失,但是存在虚拟财产的损失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98832397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264条

利用网络诈骗的虚拟财产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04-18 10:11:46 回复

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解决。

您好,游戏财产作为一种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获表决通过,“网络虚拟财产”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利,被写入我国法律中,将以法律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安全,如Q币、网游装备、账号等都在保护范围内。
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提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指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网络软件使用中所留数据、网游账号、装备以及虚拟货币等。

你说的网上虚拟财产是指的网上银行中的财产还是网游上的装备或虚拟币之类如是前者则适用一般盗窃罪的标准,一般以1000元为立案标准;如果是后者,那很遗憾,目前实务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目前实务主流观点一般盗窃罪处理,只能适用刑法286条对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你可向本地公安局的部门询问详见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