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解决。
您好,游戏财产作为一种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获表决通过,“网络虚拟财产”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利,被写入我国法律中,将以法律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安全,如Q币、网游装备、账号等都在保护范围内。
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提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指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网络软件使用中所留数据、网游账号、装备以及虚拟货币等。
你说的网上虚拟财产是指的网上银行中的财产还是网游上的装备或虚拟币之类如是前者则适用一般盗窃罪的标准,一般以1000元为立案标准;如果是后者,那很遗憾,目前实务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目前实务主流观点一般盗窃罪处理,只能适用刑法286条对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你可向本地公安局的部门询问详见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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