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量刑适当的。”也就是说改判的情况有两种,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2,经过审理后,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1
您好,关于二审改判缓刑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因此,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只要是适用缓刑的条件,哪怕是二审阶段也是可以改判缓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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