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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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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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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数罪并罚还是择一重

周* 湖南-娄底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04.17 11:37:06 494人阅读

牵连犯数罪并罚还是择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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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其典型的做法便是依据各犯罪所导致的严重性数量的差异,选择最为显著的一种进行惩罚,即“择一重罪处罚”的方式;但在特定情境之下,具有牵连关系的两个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理应实行数罪并罚。
而所谓的“数罪并罚论”则主张,在牵连犯案件中实行数罪并罚的逻辑,实际上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实践过程中的客观需要,也是确保我国刑罚最终实现其目标的必经之路,对于有效地解决目前司法实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具有巨大帮助。
毫无疑问,全面接受并扎实运用数罪并罚策略于牵连犯案件的审理工作中,无疑能够大大提高司法实践的执行效率;
然而,我们应进一步关注的问题是,这样做的利弊得失是否合理公正。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那么这同一律采取“从一重罪处罚”的理论,只不过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而已。
正是基于这个考虑,“数罪并罚论”主张实施数罪并罚,这不仅是,而且必须是罪刑相适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亦是实现我国刑法所设定目标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024-04-17 12:0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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