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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于企业注销申请的公示期普遍定为六十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内,相关部门将对企业资格、材料等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报注销过程中需依法提交相关材料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便顺利完成相应流程。
关于企业注销公示期具体规定期限的划分,此处列举如下:
首先,若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且投资人们决定自行进行清算工作,则应于清算活动开展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潜在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如遇无法通知的情形,则必须履行公告义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义务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日内,或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主动向投资人申报其所享有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4-04-16 17:25: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