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上诉后应该多久开庭。
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所以,上诉后大约2个月左右能开庭。
你好,一旦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只有在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条件之后,人民才会依法将本人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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