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强奸罪导致了受害者自杀、患上精神疾病乃至出现了其它严重不良后果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惩处,通常情况下会给予犯罪嫌疑人十年以上暂缓期徒刑、持续到终生的无期徒刑或者严格惩罚死刑。
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强奸罪致使受害者选择放弃生命以便解脱的事件发生,可视为一种惨重的加重情节,对此类犯罪分子予以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对女性进行强奸行为,或是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之时,如导致受害者发生自我伤害、精神异常,甚至产生了其他严峻的负面影响,根据我国刑事法律体系规定,此类犯罪将会面临严峻的制裁,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长期监禁和死亡刑罚。因此,当强奸罪行导致受害者在精神上受到了巨大打击并可能发生自行结束生命的情况时,这类因素可视为是量刑情况下必须追加考虑的加重因素。
专业解答强奸未成年人并致其自杀会显著加重刑期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此行为可被视作极其严重的犯罪情节,最高可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当强奸罪行导致受害者自杀时,无疑会极大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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