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所在企业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而剥夺女性员工享有的育婴假期,这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女性职员在分娩后将享有共计98日的产假福利。如若雇主不予以批准让其享有此项权利,那么受影响的劳动者有权利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进而请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对雇主下达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错误并给予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专业解答若企业未提供育儿假期,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按法规,女性员工享有98天产假,产期前后可加休15天。若生育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产假。流产者,4个月内休15天,超过4个月休42天。晚婚晚育者产假天数依当地政策而定。
专业解答若雇主未遵守育儿假规定,女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求助。生育抚养子女是公民责任,育儿假是法定假期。奖金等事宜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我国法律保障女性产假和哺乳期权益,具体实施参照各省份法规。
律师解析 单位不给请育儿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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