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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当某位人士于婚姻缔结之前单独出资购买房产,且在婚前便成功取得房屋产权证,房产落在了其本人的名义之下,同时也尽全力自行偿还了所有的个人贷款或采取了全额付款方式进行购置房产者,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其面临离婚问题时,婚姻中的其他成员无法对该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2、若是某人在婚姻成立前以个体的名义独自出资购买房产,尽管在婚前已经彻底还清了贷款环节,然而却直到婚后才能取得房产证书的情况下,即便放置在其个人名下,依然应被界定为婚姻中的单一配偶财产,婚姻中的另一半不能对此提出任何权益要求和分割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4-10 17:17: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