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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物的阳台面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计算方法,我们了解到,依法应当依据产权证书中所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价基础。因此,如果您的房屋产权证书中明确标示了阳台的存在,那么在拆迁过程中,阳台将按照相应的面积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您的产权证书并未涉及阳台的说明,那么阳台则无法计入总计征收面积之中。关于具体的征收方案,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您的房屋持有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在此之前还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相关证书,那么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将会根据本许可证中所核定的范围进行确定。
其次,如果租赁合同仅仅记载了使用面积,您可以选择通过实地勘测的方式计算出房屋的建筑面积;
同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公式直接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即:各个住户的建筑面积等于各自的使用面积乘以建筑面积系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建筑面积系数为该栋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总使用面积之比。
再次,如果您的房屋属于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并且在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共用部分有明确记录的租赁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数据,那么这些区域的建筑面积将会按照实际记载的面积进行计算;若无记录,则需根据共同使用户数合理分配面积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约(公房计租)对于阁楼层有详细记载,并且该阁楼层的实测使用面积在1.4米(含)以上且不得超过2.2米,那么此部分的建筑面积将按照实测使用面积的50%来计算;而当净空高度大于2.2米时,这部分则会按照实测使用面积的70%来计算。
2024-04-04 11:47: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