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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团伙,工地盗窃总金额4\\\\\\\.8万,2\\\\\\\.5平方电线,?

pub****616 江苏-苏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01 23:09:35 398人阅读

3人团伙,工地盗窃总金额4.8万,2.5平方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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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85787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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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判刑坐牢的,可以联系本律师

2024-04-02 15:5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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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113749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8160条

您好,您的情况可以进一步了解

2024-04-02 10:0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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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009966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274条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一下

2024-04-02 09:3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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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26770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244条

法律责任:根据当地法律,三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和法律制裁。
刑事处罚:可能包括刑期、罚金等。
归还财物:被盗的电线需要归还。
工地损失赔偿:可能需要对工地的损失进行赔偿。
犯罪记录:将会留下犯罪记录,对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
配合调查:三人需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律师协助: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2024-04-02 09:1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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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9224条

您好!可以帮助争取缓刑

2024-04-02 07:5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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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685条

你好,现在到什么阶段了

2024-04-02 07:5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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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327条

你好,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2024-04-02 06:2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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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1027条

你好,目前是在哪里阶段

2024-04-01 23:4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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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250条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呢?立案了吗

2024-04-01 23:2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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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侦查阶段:  
1、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七条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查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三、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盗窃数额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伙犯罪中,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上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您好!这种情况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不起诉(不留案底)或缓刑(不坐牢),本人系专业刑辩律师,若需要详细咨询或委托,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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