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工厂征地土地使用税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您好,针对您的工厂出租土地使用税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也就是说,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缴纳。
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
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 70%
1.2%】计算,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12%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征收标准各地不统一的,需向地税部门咨询。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应该是禁止或无法用于建设的土地。如耕地、草地、林地等收法律保护的土地或山川河流、沼泽、海涛等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应该是禁止或无法用于建设的土地。如耕地、草地、林地等收法律保护的土地或山川河流、沼泽、海涛等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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