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交通事故私了解决并不会引发相应的处罚行动。
然而,交通事故私了当事人是否需要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则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节。
若在私了行为发生前未曾报案登记,那么就无需前往交警部门;反之,倘若已经提交报案申请但是各方均决定采取私了方式处理,此时便需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如对方拒绝配合前往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事宜,可通过与对方协商并签署和解协定的方式予以解决,尔后持此份和解协定亲自至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即可。
在正常情况下,多数交警部门对这类做法持有相当程度的认同态度。
当然,若遇特殊情形而对方确实无法出席的话,交警部门亦有可能依法强制其履行处理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私了后,是否需要到交警部门处理,取决于具体情况。未报案登记则无需前往;已报案但选择私了,需报备。对方不配合可前往交警部门处理,多数交警部门认同此做法。特殊情况下,交警部门可依法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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