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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规定,就有关刑事案件、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各类法律服务项目的委托收费进行说明与解释。
首先针对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的律师,以及作为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其收费标准如下:
(一)对于不同办案阶段的收费,依照每一阶段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计算。
具体而言:
在侦查阶段,每件案件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在审查起诉阶段同侦查阶段相同;而在一审程序中的收费标准则为每件案件人民币4000元至45000元之间。
(二)在进行到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这几个环节时,收费规则均沿用之前一审程序的收费标准。
(三)如果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则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另外,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情况,可以依据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按照单独计件的方式收取费用。
其次,当律师担任涉及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发放抚恤金、救济金,或者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或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时候,所遵循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此种情况同样按照审判阶段的不同等级规定收费标准。
详细来说:
以每件案件负担得起的金额作为计件收费标准通常是在人民币3000元至15000元之间;若按标的额比例收费,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收费比例通常为10%(最少收费为人民币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间,收费比例下降至6%;注释:
具体收费标准需根据案件涉及的标的额差距逐步累计升序计算。
(二)关于再审、申诉案件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均按照原先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如同一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一个案件多个阶段的情况,则可自第二阶段开始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收费标准。
此外,若刑事案件具备下列条件,经过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的充分协商,有权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的幅度进行收费,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仍然应该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所需耗费的办理时间显然将大大超过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牵涉到了具有极大难度的专业问题,对律师的专业水准要求显然也远远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以及可能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计次收费案件并不适用于上述条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4-03-25 15:5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