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遭遇诉讼失败,往往意味着需要承受相应的负面影响。
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原告预先缴纳的诉讼费用需由其自行承担,这与胜利之后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所预先交纳的诉讼费用存在明显区别;其次,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成本亦将不由原告负担。
再次,倘若在诉讼开启前,原被告曾达成如“为维护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之类的协议,那么败诉之后,这些费用仍须由原告独自承担。
最后,但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温州市杨律师学院提醒各位,原告提起诉讼的本质愿望在于希望借由法院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然而一旦败诉,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从而导致诉讼期望无法实现。
此外,还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要点:
根据我国现行的诉讼法规则,对于已经经过法院诉讼处理的案件,如果原告再次以相同理由和主张提出起诉,法院通常并不会予以受理,这就是所谓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
规定: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4-03-07 15:3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