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原告无法赢得诉讼,则被告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被告自行承担,而非由败诉方负责支付。
这是因为在法律范畴内,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无疑是其正当、合法的权益表现,并非强制性义务或必经程序。
因此,律师服务并未被视为诉讼过程中的必要开支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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