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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酒驾负全责吗

周* 甘肃-陇南 醉驾咨询 2024.01.18 17:25:36 318人阅读

两车相撞酒驾负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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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不是的。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情况来确定责任。但是酒驾是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到二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处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一千元到二千元以下罚款,还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两车相撞的情况存在其他的特殊情况或因素,例如对方车辆存在明显违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责任事项,那么责任分配可能会有所调整。
最终的责任判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01-18 17:55:13 回复

解答如下,您好,看您的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不符合标准的是非机动车。(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己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上述的规定的比例赔偿。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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