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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收回贷款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

陈** 浙江-温州 合同纠纷咨询 2023.12.29 09:25:05 351人阅读

提前收回贷款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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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提前收回贷款不属于当事人的约定解除权。
解析:
提前收回贷款不属于当事人的约定解除权。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借款人如果存在发票缺位、不配合检查、抵押物被查封等情况,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3-12-29 09:4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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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提前收回贷款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

    律师解析 提前收回贷款不属于当事人的约定解除权。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借款人如果存在发票缺位、不配合检查、抵押物被查封等情况,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2025.05.10 867阅读
  • 提前收回贷款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吗

    律师解析 提前收回贷款不属于当事人的约定解除权。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 借款人如果存在发票缺位、不配合检查、抵押物被查封等情况,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2024.10.26 129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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