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吕梁法律咨询 > 吕梁股权法律咨询 > 有限公司股东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有限公司股东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陈** 山西-吕梁 股权咨询 2023.12.19 09:48:26 400人阅读

有限公司股东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吕梁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需要。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12-19 09:50:0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