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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买了一套房子,已经出了房产证了,但是对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不了解,请问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一致的吗?
你好,肯定是一致的,因为那是表示你的房子的面积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能证明你这个房子的面积,所以肯定是一样的。
你好,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应该是一致的,都是你那个房子的面积说明,如果你哥哥的房子是不一致的,你看看是不是哪份写错了。
套内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首先,建议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的,以及合同是否有约定面积差价的处理方式。如有合同约定,业主跟开发商就根据合同约定解决米爱女机误差的问题。根据合同的条款,就可以初步判断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理。另外,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定原则处理。详见以下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供参考。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对于购房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套内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首先,建议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的,以及合同是否有约定面积差价的处理方式。如有合同约定,业主跟开发商就根据合同约定解决米爱女机误差的问题。根据合同的条款,就可以初步判断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理。另外,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定原则处理。详见以下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供参考。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解答如下,你好,首先,建议您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的,以及合同是否有约定面积差价的处理方式。如有合同约定,业主跟开发商就根据合同约定解决米爱女机误差的问题。根据合同的条款,就可以初步判断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理。 另外,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定原则处理。详见以下2001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供参考。 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专业解答购房时,如发现实际面积与合同不符,且误差在总房价3%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若误差超过3%,买家可解除合同,卖家退款并付息。买家亦可选择继续履约,此时根据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决定是否由买家补款或卖家承担差额或退款并双倍赔偿。
专业解答在房产交易中,如果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小于已售面积且超出误差范围,应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若卖方提供的面积超出约定,买方同意支付额外费用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违约,需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等损失。如果交付面积在合理误差内偏小,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房款。
专业解答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中的面积有误差,误差在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按真实报价计算房款。但误差超过3%时,买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购房协议,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购房款和相关利息损失。这意味着,在购房过程中,买方对面积误差有一定的容忍度,但超出一定范围后,他们可以选择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专业解答在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出现差异时,首先检查合同是否有面积误差的处理条款。如果有,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提出诉求。如果合同未规定,则参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处理。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要求开发商遵守合同,按时交房,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与产权证不符时,合同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差额3%以内(含3%),按合同价核算,买方不得解除合同;差额超过3%,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付息。若买方愿继续履行且实际面积大,3%内买方补款,超出部分卖方承担;实际面积小,3%内卖方退款付息,超出部分双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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