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处罚标准有哪些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处罚标准有哪些

陈** 吉林-长春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3.11.20 09:02:05 312人阅读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处罚标准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长春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具体的量刑要看情节来定。
解析: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11-20 09:12:1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