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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具有效力吗?

陈** 贵州-黔西南 合同纠纷咨询 2023.10.30 09:08:03 476人阅读

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具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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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存在以下情形的无效。
解析:
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存在以下情形的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快递公司与消费者之间一般为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10-30 09:2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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