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认定。
解析:
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认定:首先是发信息的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而且是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骚扰者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专业解答骚扰他人,如写恐吓信、人身威胁、侮辱诽谤、诬告陷害、针对证人及其亲友的不当行为、频繁发送骚扰信息、侵犯隐私等,皆属违法,可能触犯治安法规,干扰他人的日常生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