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识字的老人能录像立遗嘱。
解析:
不识字的老人能录像立遗嘱。
一、录制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有相应的见证能力,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并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二、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三、录像视频中画面清晰,声音洪亮。要保证光线充足,视频中面部正面拍摄进画面中。
四、录音录像原件保存完整,不能编辑加工。由于视频的特殊性,容易被篡改,建议使用专业的设备进行拍摄录制。若视频被剪辑、加工或者伪造、篡改,法院将认定无效。
五、遗产分配要明确。视频录制中要仔细考量遗产分配的语言表达方式,若表达不清楚或者语言漏洞,很可能会产生纠纷,并造成录音录像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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