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西被人捡走了,然后通过关系别人联系但他,那人说没看到,但是我有监控证据,后来我去警察局报案,警察说我算遗失,只能算协助调查,警察通知他之后,他告诉我昨天六点给我送回来,但是直到今天没送回来,他算不算拒不归还
你所谓的捡走是指这个东西离你很近,然后没贴身,但是别人当做垃圾捡走或者是当做什么东西捡走吗?因为如果你要是距离这个东西很近,或者说是在一个范围之内,这个东西仍然在你的掌握范围之内。刑法对于这个拿走不是捡走的概念。或者说给别人一种概念,你看起来不像这个东西的主人,但实际上你在附近或者说是你遗忘到某地了。这就是要判断是否是盗窃还是侵占,如果是侵占的话,你所谓的拒不返还就是相关的一个犯罪构成要素。
2023-10-01 22:21:06 回复
可以起诉他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或者要求警察保护财产安全,那个人涉嫌盗窃,属于盗窃的一种。
2023-10-01 23:09:3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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