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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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2个月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解析:
婴儿2个月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如下:
1、女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女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女方同意离婚的;
5、女方实施犯罪行为,男方为受害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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