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发明专利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的情形如下。
解析:
发明专利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的情形有:专利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或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