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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首先,女方作为成年人,银行贷款合同签字的时候是需要本人确认合同内容的。由于经过本人确认签字,那说明应该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债务人;其次,女方如果留有足够的证据,该笔借款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可以产生内部对抗的效力,即可以向男方追偿;最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由夫妻共同签名,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即使离婚,也是双方平分债务。
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3-07-27 12:33: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