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除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以外,还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交易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卖方身份证、未办理过户的交易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照《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交易的存量房贷款,应提供《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和《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存入《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约定银行账户的首付款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借款人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以及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婚姻状况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关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短8个工作日办妥。5年期(含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4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4.90%。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7.05%,以贷款20年期限30万元贷款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近9万元;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节省利息7万多元。
住房公积金中心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商品房贷款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二手房贷款由18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组合贷款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专业解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专业解答当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客户需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清算并提交相关申请以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随后,客户需带上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身份证等个人证件,连同房产所有权证书,亲自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抵押解除的产权登记。只有完成这些步骤,法律才会正式确认房屋完全归客户所有。
专业解答当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客户需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清算并提交相关申请以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随后,客户需带上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身份证等个人证件,连同房产所有权证书,亲自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抵押解除的产权登记。只有完成这些步骤,法律才会正式确认房屋完全归客户所有。
专业解答办理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交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本、契税完税凭证及支付证明、房屋买卖契约、异地购房证明等,并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可能还需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婚姻状况证明等。
专业解答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户籍簿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结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及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者需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以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请确保材料完整,按流程办理。
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律师解析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律师解析 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