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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管辖判定标准和惩罚是什么啊?

李* 福建-漳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8 19:56:09 4811人阅读

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借了钱还是高利贷就把这个转给了借他钱的人 ,现在想问下这个高利转贷罪管辖判刑标准和惩罚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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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贷的款,又提高利率转贷给别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的罪名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罪论罪”。以上是对高利转贷罪管辖判定标准和惩罚是什么啊的回答。

2017-12-08 20:0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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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以上是对高利转贷罪管辖判定标准和惩罚是什么啊的回答。

2017-12-08 19:5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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