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2.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5.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在法院,债权人可以申请对那些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这特别适用于那些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故意逃避的人,比如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处分财产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执行,但拘留是一项严厉的措施,需要依法谨慎使用,防止滥用。
专业解答在债务压力下,债务人享有合法的抗辩权利。首先,如有互负债务,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调整支付顺序;其次,后履行抗辩权允许单务合同中未履行义务的一方暂停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者可因对方违约暂停自己义务,债权无效抗辩则针对自始无效的债券。已履行部分可能需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负责损失,蓄意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所得利益须归还。
专业解答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依当事人申请或自行裁定,对可能影响判决执行或造成损害的案件进行财产保全、行为限制。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对于紧急情况,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
专业解答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务分配,虽具约束力于双方,但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有权追讨整个家庭,即使夫妻已协议分担,仍可视为共同债务。和谐关系在债务追偿时可能被迫破裂。
专业解答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且满足法定条件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这对次债务人无影响,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行使债权,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不受影响。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律师解析 因为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债权债务关系变更,转让债权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了。新的主体的因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后取代旧债权人,而享有对债务人的债权权利,彼此之间产生了义务。债务人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约定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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