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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界定本罪与非罪是如何规定的呢?

文* 湖南-湘潭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2 10:52:02 220人阅读

朋友是做野生海产品贸易的,帮朋友问问,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界定非罪和本罪的规定,好让朋友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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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2017-12-02 10:5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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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是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
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数量不大的;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界定其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两者的标准。

2017-12-02 10: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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