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5年12月份认识了一位安徽男子,书名晏学华,小名晏波,他身份证是341221197301271298,老家地此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卞庄行政村晏庄6 ——1号,认识的时候,他求我借点钱帮他度过难关,后来又利息做生意之变从2016年里从我这里骗走了86万元,说好2016年,年低给我钱没有给我,我问他要,他编着谎言来骗我,上个月推下个月,都不给我,他闲我天天问他要钱烦,把手机关机,微信拉黑,还告诉我:你别想拿到一分钱。后来我已无法联系到这个人,我把工作丢了后,就到处打听,终于在2017年11月份找到他现在的租房的地方,他才给我打了借条,但要求在2018年2月前还10万,后面的再说。否则借条都不打。我没有办法只好同意,并让他把借条打了。但这几天,这个人又联系不到人了。对于这种,我该怎么办?他原来有一个公司做物流公司,但在2017年10月份他进行了法人变更且他跟他老婆办理了离婚手续(具体什么时候离婚不清楚)。我想知道,我这钱还要得回来吗?他这种行为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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